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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06/29/2009 10:55 pm
由 ShotLiang
如果最後Dell不按照Dell後來"宣稱"標錯的低價賣出所有訂單,
那是否以後所有3C賣場不論線上或是實體賣場,
打出下殺一折等促銷折扣都可以事後說不算??
發表於 : 06/29/2009 11:08 pm
由 我是壞人
我也覺得dell因該做出適當的補償
雖然,之前標示的價錢真的是太誇張了,是有一點違反正常的價錢
但是,dell不行就因為說是過失就不管了
這樣的處理也說不過去吧
尤其是這種大公司,商譽因該比利益重要吧!
如果,才剛說要打入亞洲市場就發生這種事
會給人不好的形象吧
發表於 : 06/29/2009 11:25 pm
由 ross_tt
我是壞人 寫:我也覺得dell因該做出適當的補償
雖然,之前標示的價錢真的是太誇張了,是有一點違反正常的價錢
但是,dell不行就因為說是過失就不管了
這樣的處理也說不過去吧
尤其是這種大公司,商譽因該比利益重要吧!
如果,才剛說要打入亞洲市場就發生這種事
會給人不好的形象吧
如果你以前看過這個廣告,一台 server 賣你一萬六還送你一台價值六千的 LCD 螢幕;過了幾天你看到全館下殺七千的廣告你會認為太誇張嗎?還是跟我一樣覺得這次 DELL 殺很大!
發表於 : 06/30/2009 12:15 am
由 Imperfect Information
我是壞人 寫:我也覺得dell因該做出適當的補償
雖然,之前標示的價錢真的是太誇張了,是有一點違反正常的價錢
但是,dell不行就因為說是過失就不管了
這樣的處理也說不過去吧
尤其是這種大公司,商譽因該比利益重要吧!
如果,才剛說要打入亞洲市場就發生這種事
會給人不好的形象吧
以法律上的角度來看,他們是不需要提供任何補償,但是以商業信譽的角度來看,則是應該有需要提供一些補償方案,只是後者沒有法律上的執行效力。
我想大家在訂購之前都沒有讀過
戴爾的銷售、服務及技術支援之條款條件吧?使用者在下訂單之前都必須要先同意這個的…
發表於 : 06/30/2009 1:56 am
由 Roc
Dell的回文
“ 戴爾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的網站系統 (www.dell.com.tw) 於6月25日11PM至6月26日7AM期間,資訊中出現線上價格標示錯誤, 現已經將價格更正。由于價格錯誤,在此期間下的訂單將不被接受。“
Dell最大的疏失是這空白的8小時,沒有做出任何處置,我相信是人一定難免出錯,但Key單人員出錯後也應該有監控人員發現及早處置。竟然能放任網路系統出錯長達8個小時,這不是一個國際網路銷售公司應有的行為。
網站流量超載、訂單系統異常,難道沒有值班人員當班嗎?8小時沒有任何Dell人員得知網路出錯的訊息實在是太離譜。
這8小時中難道沒有真正有需求的消費者上網選購產品,那最無辜的是這些有需求的消費者,他們的權益又該如何爭取呢?
發表於 : 06/30/2009 8:45 am
由 喵小相
這些話在M、P站已經講到爛、講到翻了
只要不同於那些想趁機大賺一筆的人的不是被歸為正義魔人就是Dell員工
在下也訂了一台LCD,跟那些趁火打劫、趁人之危的土匪沒什麼兩樣
但是至少在下還知道"恥"這個字怎麼打....
發表於 : 06/30/2009 11:20 am
由 Michael_kao
喵小相 寫:這些話在M、P站已經講到爛、講到翻了
只要不同於那些想趁機大賺一筆的人的不是被歸為正義魔人就是Dell員工
但是至少在下還知道"恥"這個字怎麼打....
是真的,趁火打劫不是一件對的事。得理不饒人也很可怕。
很明顯的是誤植價格,硬要說成他們只是看到折扣快去買(有人下單好幾百台),還叫其他出來講公道話的人以後都不可以買優惠品,這,還有良心的人都知道誰是誰非。
有個故事:
有個犯了淫亂的女人,照古代的做法是要被眾人用石頭K死為止。
有個人經過時,大家問他跟怎麼辦,是不是照規定把她K死?
那人說:「你們當中誰沒犯過罪就丟吧!」
眾人沒任何一人能丟出石頭,最後群眾散去。
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很多人一定聽的懂我的故事來源,更多人一定懂得我們這輩子也都做過很多錯事,難道我們不也都希望別人能給我們機會,也不要用這些錯事攻擊我們嗎?
同理心,很重要。正確的教育,更重要。愛與包容更不能從我們生活中拿掉。
做錯一些事,是該記起教訓,檢討與改進沒錯,但不是要接受一堆像暴民似的攻擊。
那個數字網站和P網站已經變成很多文字暴民的居散地了,任何對他們想法的雜訊一律被歸類為正義魔人和廠商代表,嗜血的記者文化與狗仔文化和政客作風還有嚴重觀念錯誤偏差的連續劇真的影響台灣深遠,希望我們由自己做起改變社會,也希望政治人物和媒體清醒一下。
別問這社會為何病了?要問你自己是否病了。
發表於 : 06/30/2009 12:28 pm
由 bryanchang
Michael_kao 寫: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怎麼我看的版本是那人後來自己撿石頭把婦人 K 死了?
發表於 : 06/30/2009 1:40 pm
由 rlong
bryanchang 寫:Michael_kao 寫: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怎麼我看的版本是那人後來自己撿石頭把婦人 K 死了?
阿彌陀佛!

發表於 : 06/30/2009 3:10 pm
由 Michael_kao
bryanchang 寫:Michael_kao 寫: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怎麼我看的版本是那人後來自己撿石頭把婦人 K 死了?
那我來寫一下出處好了。
約翰福音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光是這樣看不太了解的可以看
http://www.tschurch.org/news/2005/news050703_1.htm
或是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uV ... =firefox-a
之類的連結。
再指責別人眼中的刺之前,先看看自己眼中有沒有梁木。
若我們都是有過犯希望別人饒恕的人,那為何不先學著饒恕別人呢?
人與人的相處時常是面鏡子,你希望別人如何對你,就要先如何對人。
不是要縱容過犯,但也不是要得理不饒人。
發表於 : 06/30/2009 5:25 pm
由 喵小相
bryanchang 寫:Michael_kao 寫: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怎麼我看的版本是那人後來自己撿石頭把婦人 K 死了?
其實我在想,那個人後來折返,把婦人帶走了........(後續情節請自行編撰)
如果女人行淫要被人拿石頭丟,那麼同行的男人呢?
主啊,我們都有罪~
主啊,我們也都無罪,因為慾望來自於我們的天性,
如果天性是我們不可避免的原罪,那麼主啊,你也沒有權利為人定罪
我承認我是亂掰的.....
發表於 : 06/30/2009 8:27 pm
由 Imperfect Information
bryanchang 寫:Michael_kao 寫: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怎麼我看的版本是那人後來自己撿石頭把婦人 K 死了?
讀到的不是聖經而是可蘭經?
發表於 : 07/01/2009 2:49 pm
由 JamesChang
阿彌陀佛
善哉善哉
雖然在下沒學佛,也只會這一句
但好像一直受用。
兩年前在下也曾趁華康在PC Home 標錯價購買五人企業版字形。差價約四倍。
在下也向他們承認趁他差價夠殺買的,
他們承認標錯價,問我要取消訂單送我贈品還是依價購買。
最後我還是選擇依折扣價購買一套。
因為我有需求且沒趁火打劫。
雙方也愉快收場。
其實假若雙方能節制一些,我想賣方也不會因為虧太大而翻臉。
受益一方也得到好處。不就兩全其美。
與人為善嘛!!

發表於 : 07/01/2009 3:34 pm
由 tunghua.tai
Michael_Kao, 謝謝你的點醒,我差點也成了文士與法利賽人。
Michael_kao 寫:bryanchang 寫:Michael_kao 寫:那人只和婦人說了一句話:「去吧,別再犯了!!」
怎麼我看的版本是那人後來自己撿石頭把婦人 K 死了?
那我來寫一下出處好了。
約翰福音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光是這樣看不太了解的可以看
http://www.tschurch.org/news/2005/news050703_1.htm
或是
http://74.125.153.132/search?q=cache:uV ... =firefox-a
之類的連結。
再指責別人眼中的刺之前,先看看自己眼中有沒有梁木。
若我們都是有過犯希望別人饒恕的人,那為何不先學著饒恕別人呢?
人與人的相處時常是面鏡子,你希望別人如何對你,就要先如何對人。
不是要縱容過犯,但也不是要得理不饒人。
發表於 : 07/03/2009 4:16 pm
由 我是壞人
發表於 : 07/03/2009 6:41 pm
由 ShotLiang
DELL應該是算準已下單的廣大消費者不想耗時間集體訴訟,
或者是寧願花幾百萬律師費打官司拖延,
也好過現在就賠出上億...
發表於 : 07/05/2009 1:33 am
由 ross_tt
發表於 : 07/05/2009 1:42 am
由 bryanchang
發表於 : 07/05/2009 1:52 am
由 ross_tt
bryanchang 寫:真的還沒見過有公司這麼喜歡尋死的。
搶市佔率是要有方法的,你以為學水果公司搞些先進的 OS 、弄一些生產成本高的筆電、賣出了三代還是沒前置鏡頭的 3G 手機就可以了喔~~~

發表於 : 07/05/2009 3:36 am
由 dcchen
可能發現有問題了吧~
最後跳出以下訊息:
"快要完成了。 不過我們發現一些相容性問題必須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