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 with PDA(sony) 你建議選擇那個?

歡迎對 iPod 以及其他可攜帶式影音裝置,與音樂、電影等相關資訊進行交流。

版主: Alex Tsaijimmy1019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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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Qui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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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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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文章 Quinn »

ross_tt 寫:基本上哪樣東西比較值得買要看使用者的立場。"可以當 PDA 的 MP3 Player"和"可以當 MP3 Player 的 PDA"這是件不同的事情, Quinn 兄您又拿來和手機相比較... 好像有點奇怪
"可當 PDA 用的 MP3 Player"、"可當 MP3 Player 的 PDA"、"可當 PDA 甚至是 FM/MP3 Player 的手機",這三個產品都有個共通點,就是都有不同程度的 PIM 功能,而現在的一些手機添加了配件之後 (有些甚至不需要) 就可以撥放 MP3 (像是幾年前那支 Samsung M100 就已經可以了),因此共通點是有的。
ross_tt 寫: 唉,這只能怪 Palm 自己不爭氣...
唉,要爭氣的廠商可多了‧‧‧
不知道 ross_tt 兄對於 Palm OS devices 有啥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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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anchang
討論區管理員
文章: 7057
註冊時間: 04/19/2001 1: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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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文章 bryanchang »

Quinn 寫: 基本上像 CPAD 說的 "而有Sony-PDA的人,幾乎完全只是擺著放著裝飾著,或只是用來炫燿" 對我個人而言 (Clie 的使用者) 就已經算是人身攻擊了。不知道白老闆可否指出小弟前面的發言裡,哪段算是人身攻擊?也好讓小弟知道哪些該說,哪些不該說。
你上面的留言裡開門見山第一句話就指明說我跟另外一位網友在貶 Clie,你這樣的聰明人,不會看不出來吧?
Quinn 寫:白老闆明知小弟是在說什麼,卻要曲解小弟的意思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我並沒有曲解你的意思,我有話就直說,絕對不會跟你玩文字遊戲。你原先借用我在別處所講的話拿來做對比,雖然在邏輯有很大的漏洞,不過因為我了解你的隱含的意思,所以也就繼續接著回話。沒想到你認為我是曲解你的意思,那我就只好直說了:

傻瓜相機雖然不怎麼好用,但好歹它也是個相機,相對的廢物就是廢物,就算是去拿給郎靜山,它還是一堆廢物。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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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_tt
冰果室最佳貢獻男
文章: 8061
註冊時間: 05/25/2001 1:01 am
來自: 台灣/高雄市

#23 文章 ross_tt »

Quinn 寫:不知道 ross_tt 兄對於 Palm OS devices 有啥感想?
嗯...其實要小弟來講這個問題其實有點不客觀...

因為小弟我用的機器既不是 CLIE ,也不是用 Palm 的原廠貨...而是相容機的 Handera 330。因此小弟對 Palm OS 的印象也只有到 Palm OS 3.5 而已。小弟覺得 Palm OS 該加油是因為有用過友人的 iPAQ 來無線上網,發覺 hand device 就應該是作成這樣,而 Palm 好像就不行(當然,這只針對我的 Handera 330 而言,新版的 Palm OS 可以做到什麼程度我也不知道,因為身旁的友人都是用Win CE 居多)...
【老地方神聖狂吃團之大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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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碼
留言五百如一日
文章: 965
註冊時間: 02/20/2002 1:01 am
來自: US/Cerritos

#24 文章 亂碼 »

無線上網... 唉... Sony 都沒有出 802.11x 的東西給 MemoryStick. 我想是當初設計的問題. CF 的東西就多了, 它的 bandwidth 比 MemoryStick 強很多倍. 如果要說無線上網的話, 我的 Clie NR70V 真的是輸給了 iPaq...

:shock: :? :oops: :cry: :x :evil:

還有... Handera (used to be TRG) 330 不錯呀!! 看了一下她的 specs, 發現她是個很強的 PDA 嘛!! 不知道它們為何不出彩色的機型...

:(

至少我喜歡它的 CF & SD slots!!

:P
-------
Mario Kart Wii Friend Code - 1289 9220 7877
跑道上決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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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_tt
冰果室最佳貢獻男
文章: 8061
註冊時間: 05/25/2001 1:01 am
來自: 台灣/高雄市

#25 文章 ross_tt »

亂碼 寫:無線上網... 唉... Sony 都沒有出 802.11x 的東西給 MemoryStick. 我想是當初設計的問題. CF 的東西就多了, 它的 bandwidth 比 MemoryStick 強很多倍. 如果要說無線上網的話, 我的 Clie NR70V 真的是輸給了 iPaq...
:shock: :? :oops: :cry: :x :evil:
還有... Handera (used to be TRG) 330 不錯呀!! 看了一下她的 specs, 發現她是個很強的 PDA 嘛!! 不知道它們為何不出彩色的機型...
:(
至少我喜歡它的 CF & SD slots!!
:P
之前有看過某個 PDA 討論網站貼出來 Handera 330彩色版的照片,不過後來不了了之...,看了這個之後你就知道我的感想了 :(

之前都是用這台來記錄一些行事曆、電話和各個網站的密碼帳號之類的,偶爾當個錄音機來使用。自從換了 T68i 手機之後, Handera 已經不用了 :(
【老地方神聖狂吃團之大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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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al unknown
冰果室打手
文章: 2610
註冊時間: 04/26/2001 1:01 am
來自: GM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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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文章 the real unknown »

Wooo... Front row seat.
Eat well. Exercise. And die any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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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lung
常吃冰
文章: 496
註冊時間: 09/24/2001 1:01 am
來自: 貓空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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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文章 yenlung »

iPod的超級大容量就是一個重點。

你可以:
放入很多很多的音樂,配合你當時的心情選擇要聽什麼。
放入有聲學習書。
放進你會看不會看的文章。
很多人用PDA其實也是用電腦輸入通訊錄什麼的資料,如果本來就用Mac,那就不用浪費時間打兩次。

雖然我自己PDA的輸入還挺快,可是我發現最後真要輸入,還不如帶台iBook舒服。

iPod沒有照相機(不過,如果不在意品質,那便宜的數位也不少),還有不能看照片。如果很在意這個,倒是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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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D
基本會員
文章: 28
註冊時間: 02/19/2002 1:01 am
來自: 人群中

#28 文章 CPAD »

先說聲抱歉,我的回應讓您誤會。
我只是對題回答陳述所見與想法,並無意挑起爭端,也請各位網友包函。

Quinn,請看清楚我的舉例。
我說〔我熟悉的某外商公司的業務群,.....〕並非泛指PDA使用者,您多慮了。
您說的也沒錯,PDA與我,事實上是互為廢物的關係...^_^


[quote="Quinn]
兩位用不到 PDA 的話,也不用貶 PDA (Clie) 吧?用的到的人還是會用的,就像 iPod 對我沒什麼用,但各位將它當成寶一樣 (iPod 的 PDA 功能甚至不如一些手機)。Clie 與其他 Palm OS 機子一樣都是跑 Palm OS,假如 Clie 是廢物的話,其他 Palm OS 機種也都是廢物了。有人買了 Clie 只是拿來炫耀,就沒人拿 TT 來炫耀,拿 PPC 炫耀?拿 iPod 炫耀?工具就是工具,怎麼用怎麼發揮還是要看用的人,我錢多的話買台 LCD iMac 擺客廳當檯燈,買台 XServe 當餐桌也行,那你會說 iMac 基本上是浪費錢的產品,XServer 是廢物嗎?

"大師用傻瓜像機也能有很棒的作品",這句話說的不錯,所以 Clie 到你手上只是廢物的話,那是否代表用的人‧‧‧ :twisted:[/quote]
Quinn
基本會員
文章: 87
註冊時間: 10/02/2002 1:01 am
來自: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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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文章 Quinn »

明顯的這位朋友在多次解釋後,仍然有困難理解什麼叫做「冰果室交流區不歡迎,也不允許人身攻擊的留言」,所以管理員只好把他的留言刪除。

【管理員留】
Quinn
基本會員
文章: 87
註冊時間: 10/02/2002 1:01 am
來自: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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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文章 Quinn »

ross_tt 寫: 嗯...其實要小弟來講這個問題其實有點不客觀...

因為小弟我用的機器既不是 CLIE ,也不是用 Palm 的原廠貨...而是相容機的 Handera 330。因此小弟對 Palm OS 的印象也只有到 Palm OS 3.5 而已。小弟覺得 Palm OS 該加油是因為有用過友人的 iPAQ 來無線上網,發覺 hand device 就應該是作成這樣,而 Palm 好像就不行(當然,這只針對我的 Handera 330 而言,新版的 Palm OS 可以做到什麼程度我也不知道,因為身旁的友人都是用Win CE 居多)...
Palm OS 可以做到這種程度。http://www.sony.jp/products/Consumer/PE ... feat1.html

不過我個人覺得說到上網那方面的用途的話,PPC 做的比較好,而資訊管理上則是 Palm 好用一點。Palm OS 5.x 只是一個過度性的系統,希望年底的 Palm OS 6.0 能有更好的表現‧‧‧
Quinn
基本會員
文章: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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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文章 Quinn »

CPAD 寫:先說聲抱歉,我的回應讓您誤會。
我只是對題回答陳述所見與想法,並無意挑起爭端,也請各位網友包函。

Quinn,請看清楚我的舉例。
我說〔我熟悉的某外商公司的業務群,.....〕並非泛指PDA使用者,您多慮了。
您說的也沒錯,PDA與我,事實上是互為廢物的關係...^_^
那是我誤會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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