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應該要罰的是 IE。聯合新聞網 寫:提供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供網路違法下載的業者,也將受到處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加對不肖平台業者處罰。
科技新聞:違法下載 提供技術的也罰
版主: Alex Tsai、cjtai、the real unknown
科技新聞:違法下載 提供技術的也罰
http://tw.news.yahoo.com/060425/15/32f6y.html

ash nazg durbatuluk, ash nazg gimbatul,
ash nazg thrakatuluk agh burzum-ishi krimpatul.
ash nazg thrakatuluk agh burzum-ishi krimpatul.
- Genius Shen
- 留言破百
- 文章: 181
- 註冊時間: 04/29/2001 1:01 am
- 來自: Taipei, Taiwan
- 聯繫:
要罰的太多了啦
首先 Cisco、Intel等Router先封鎖,因為下載的基本技術是TCP/IP,這是靠Router運作。
實體線路是走固網,是靠電話、ADSL、專線運作,也要禁止。
電腦、網路都要電,那電力要禁止。
當然囉,電腦、PDA還有手機這些下載的機器也要禁止。
下載的操作者是人,那人類也要禁止。
咦?好像只要把人殺光就好了阿!!!
實體線路是走固網,是靠電話、ADSL、專線運作,也要禁止。
電腦、網路都要電,那電力要禁止。
當然囉,電腦、PDA還有手機這些下載的機器也要禁止。
下載的操作者是人,那人類也要禁止。
咦?好像只要把人殺光就好了阿!!!
- Genius Shen
- 留言破百
- 文章: 181
- 註冊時間: 04/29/2001 1:01 am
- 來自: Taipei, Taiwan
- 聯繫:
這是中國中央台在說夢話嗎?好在小弟知道在台灣凡有外電消息定要自行求證(不想中國媒體也適用此規則),於是在BBC上找到,這則新聞根本不是網路下載不予追究。真正的外電消息是,英國黑膠工業主席表示,他們將不會對那些購買正版CD、唱片,然後在僅供自己聽音樂的使用方式為目的條件下複製音樂(例如購買CD,然後轉進自己的iPod裡)的人起訴。按這種行為在英國法律下是違法的,你買CD就只能聽那片CD,仍不得以保存的理由,再燒錄一份或轉存進電腦。IQ 寫:今天看到七點新聞(中國中央台),英國唱片業者已不取締所謂的網路非法下載音樂的舉動了,因為--------------------擋都擋不了,只是他有個但書(形同虛設)你下載了音樂不能再拷貝給第二者。
黑膠主席並提到,這項措施的目的之一是要打破iTunes Store與iPod“不健康“的獨佔。目的之二,則是要區別音樂違法複製者中,有花錢買過音樂與沒花錢買過音樂的人,並對後者嚴格追訴。
各位不妨想想,英國唱片工業做這樣的“讓步“會不會是要交換什麼條件?如果我是黑膠主席,我也許會向國會遊說:我雖然不對花錢買音樂的人的違法複製者起訴,但前提必須是舉證責任轉換,違法複製者須提出購買、擁有合法CD的證明,若提不出證明,則他手上的那份音樂就可認定是免費偷來的。這樣,一則對對唱片業者追訴盜版更為有利。二則也可打破出版業者老是不擇手段利用著作權法死要錢的不良觀感。
男のレベルアップ計画が始ま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