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果室與讀者的交流園地,只要是不屬於其他類別的話題,都可以在此處留言
版主: Alex Tsai、cjtai、the real unknown
-
Watcher!
- 嗜冰客
- 文章: 1321
- 註冊時間: 03/13/2005 4:30 pm
- 來自: 北城古都
#1
文章
由 Watcher! »
說謊打草稿跟睜眼說瞎話怎麼分辨?
當全台灣的人都是阿舍(台語啦!)?
夠了!聽不下去了!
一切都是祕密都是國家為重喔!
x的!這就是愛台灣啦!
時間是最大的原力,可都不在你我的身上。
Live Long and Prosper
-
ovm
- 留言五百如一日
- 文章: 799
- 註冊時間: 02/24/2004 1:30 am
- 來自: 梳打埠
-
聯繫:
#2
文章
由 ovm »
早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以為愛情總是難捨難分,何必在意那一點點溫存。
早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在每一個夢醒時份;
有些事情你現在不必問,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
我不是台灣人都會為今天的爛攤子覺得心疼,所有的紛爭矛盾衝突就為了一個人的臉皮這樣耗下去。我在想,如果當年尼克松不果斷言退,反而來個「黃金八點檔」,美國上下會教他來個怎樣的死法。
最後由
ovm 於 11/05/2006 9:10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
Watcher!
- 嗜冰客
- 文章: 1321
- 註冊時間: 03/13/2005 4:30 pm
- 來自: 北城古都
#3
文章
由 Watcher! »
他可是唱用心良苦喔!
哈哈!
我真是聽的心如刀割!
真是
有夢見鬼!
最後由
Watcher! 於 11/05/2006 9:09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時間是最大的原力,可都不在你我的身上。
Live Long and Prosper
-
ovm
- 留言五百如一日
- 文章: 799
- 註冊時間: 02/24/2004 1:30 am
- 來自: 梳打埠
-
聯繫:
#4
文章
由 ovm »
笑話來源:香港電台網站
陳 ╳ ╳ 說 , 妻 子 吳 ╳ ╳ 自 從 案 件 開 始 調 查 以 來 , 身 體 一 直 抱 恙 ,
但 為 了 配 合 調 查 所 以 不 適 也 接 受 盤 問 , 沒 想 到 竟 換 來 被 起 訴 的 結 果 。
陳 水 扁 重 申 , 的 確 有 用 他 人 發 票 去 申 領 「 機 要 費 」 , 但 不 代 表 有 涉 及 貪 污 。
哪個星球的邏輯?

-
SkyLai
- 常吃冰
- 文章: 299
- 註冊時間: 01/27/2005 4:51 pm
- 來自: 消失的地平線
-
聯繫:
#5
文章
由 SkyLai »
泰國國王,今年登基60週年,舉國歡慶,全國許多人為他吃素當和尚來為他祈福祈壽,每逢星期一全國人民都穿上黃色衣服,手帶上一個黃色手環寫著LONG LIVE THE KING。。。
相比之下,塔信和阿X?天淵之別~
有道明君,無道昏君;一個千古傳頌,一個遺臭萬年。
-
rioschen
- 留言五百如一日
- 文章: 716
- 註冊時間: 08/11/2003 6:30 am
- 來自: 暫住地球的火星人
-
聯繫:
#6
文章
由 rioschen »
ovm 寫:笑話來源:香港電台網站
陳 ╳ ╳ 說 , 妻 子 吳 ╳ ╳ 自 從 案 件 開 始 調 查 以 來 , 身 體 一 直 抱 恙 ,
但 為 了 配 合 調 查 所 以 不 適 也 接 受 盤 問 , 沒 想 到 竟 換 來 被 起 訴 的 結 果 。
陳 水 扁 重 申 , 的 確 有 用 他 人 發 票 去 申 領 「 機 要 費 」 , 但 不 代 表 有 涉 及 貪 污 。
哪個星球的邏輯?

這應該是扁國的邏輯吧!
基本的思想中心~就是把不相關的扯在一起!
這樣的邏輯真不是普通人想的出來的
要是我能想出來,應該早就當總統了吧!

-
Q
- 留言破百
- 文章: 120
- 註冊時間: 09/14/2006 1:34 pm
#7
文章
由 Q »
看來阿扁只剩台南國了

-
linjacky
- 留言破百
- 文章: 191
- 註冊時間: 04/30/2001 1:01 am
- 來自: 台灣
#8
文章
由 linjacky »
簡俊彥 寫:看來阿扁只剩台南國了

嘿!我在台南,不要污辱台南人的智慧!:evil:
我看,頂多剩下“關填國”(關起來然後填滿?)吧!

-
麻辣杯麵
- 哇哈哈~我是神
- 文章: 5222
- 註冊時間: 04/26/2001 1:01 am
- 來自: 可以看到極光的地方
#9
文章
由 麻辣杯麵 »
我不確定這裡適不適合談這個
不過....各位繼續~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
the real unknown
- 冰果室打手
- 文章: 2610
- 註冊時間: 04/26/2001 1:01 am
- 來自: GMT-5
-
聯繫:
#10
文章
由 the real unknown »
麻辣杯麵 寫:我不確定這裡適不適合談這個
不過....各位繼續~

No, it's not. Take this sh*t somewhere else.
Eat well. Exercise. And die any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