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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Alex Tsaiross_ttbryanchangdigdog

內容
發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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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留言破百
文章: 117
註冊時間: 06/19/2007 12:46 am
來自: 充滿陽光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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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文章 Richard »

the real unknown 寫:
s58941167 寫:如果成大的博士班光靠標點符號沒有錯誤就可以畢業,那、、、、讀博士做什麼。
有道理。我想你可能是主修這個這個
我差點從椅子上摔下去
:badgrin: :badgrin: :badgrin: :badgrin:

-------------------------------------
我的第100篇竟然是這個
:lol: :lol: :lol: :lol:
Freedom!
kevin924
基本會員
文章: 61
註冊時間: 08/15/2007 10:27 am
來自: 路上

#42 文章 kevin924 »

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頭像
jiasai
留言五百如一日
文章: 593
註冊時間: 05/05/2001 1:01 am
來自: Taiwan/Hsinchu

#43 文章 jiasai »

大開眼界.......?!
你不知道
這裡可是
中華民國標點符號發展協會示範網站嗎?

而且管理員還可以罵人idiot這種明顯違反版規的行為歐

一個標點符號的問題就可以這樣羞辱人
真不知道是國文不好嚴重還是人格有問題嚴重? :roll:
國文不好可以怪很多人
但人格有問題最主要應該是那些人的父母沒教好吧
此地不宜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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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_tt
冰果室最佳貢獻男
文章: 8062
註冊時間: 05/25/2001 1:01 am
來自: 台灣/高雄市

#44 文章 ross_tt »

jiasai 寫:大開眼界.......?!
你不知道
這裡可是
中華民國標點符號發展協會示範網站嗎?

而且管理員還可以罵人idiot這種明顯違反版規的行為歐

一個標點符號的問題就可以這樣羞辱人
真不知道是國文不好嚴重還是人格有問題嚴重? :roll:
國文不好可以怪很多人
但人格有問題最主要應該是那些人的父母沒教好吧
把話講清楚也算是禮貌之一吧!如果沒有禮貌請問算是誰的問題?
【老地方神聖狂吃團之大吃客】
頭像
小寒
留言破百
文章: 135
註冊時間: 03/15/2005 4:09 pm
來自: 寒舍

#45 文章 小寒 »

jiasai 寫:大開眼界.......?!
你不知道
這裡可是
中華民國標點符號發展協會示範網站嗎?

而且管理員還可以罵人idiot這種明顯違反版規的行為歐

一個標點符號的問題就可以這樣羞辱人
真不知道是國文不好嚴重還是人格有問題嚴重? :roll:
國文不好可以怪很多人
但人格有問題最主要應該是那些人的父母沒教好吧
當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別人很難尊重你。
a_show
常吃冰
文章: 462
註冊時間: 12/15/2003 10:11 am
來自: 貧富對比很強的城市裡

#46 文章 a_show »

s58941167 寫:恕刪
我一直認為、、、也不是多麼正式文章,何以要對標點符號吹毛求疵呢?
我在一、二年前發的問題裡面,也沒有這些問題。
那為什麼現在大家這麼多意見呢???
如果真的大家有意見、、、是不是應該訴之管理員,修改發文規則呢?
而不是針對我這個無辜的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表達的方式 只是你的方式太特別了
大家才會用比較直接的方式去提醒你 我想他們也沒有什麼惡意
以後記得不要用太奇怪的符號就好了
puec
常吃冰
文章: 281
註冊時間: 01/08/2003 10:18 pm
來自: inclusion body

#47 文章 puec »

ross_tt 寫:
把話講清楚也算是禮貌之一吧!如果沒有禮貌請問算是誰的問題?
別氣了,如果有個路人用奇怪的態度向你問路,你大不了不理他就是。應該也沒有人會去糾正別人的態度吧。一樣的,如果有人自我感覺良好,堅持要用自己覺得很有特色的方式發言,那就隨他吧。跳過就好啦,更何況還是這麼久的老文章。越多人批評,還給他個機會當唐吉訶德呢。
Commandor
新生訓練中
文章: 5
註冊時間: 05/02/2007 12:19 am

#48 文章 Commandor »

這根本已經不是標點符號的問題了

是「態度」的問題

博士班在台灣根本沒什麼,才成大而已也不用吹噓

就算是台大博士班都不算什麼,這麼丟臉的文章也敢把自己的學校拿出來陪葬?

如果真的是成大學生,也只是害群之馬

別人好心指正,如果有誠心想問問題,自然會改正

連標題都可以打錯字,「懇請」對博士很難嗎?

標點符號只是一個小處,不過見微知著,如果這種小地方也不願意聽別人的建議

別人又何必相信你會聽取別人的意見,而給你電腦維修的任何意見呢?
shaoyen
常吃冰
文章: 323
註冊時間: 09/27/2004 10:57 pm

#49 文章 shaoyen »

這就是公幹嗎? :D
iPod二代20G,四代40G,Nano2G,Shuffle不知丟那去找不到。
頭像
jiasai
留言五百如一日
文章: 593
註冊時間: 05/05/2001 1:01 am
來自: Taiwan/Hsinchu

#50 文章 jiasai »

ross_tt 寫: 把話講清楚也算是禮貌之一吧!如果沒有禮貌請問算是誰的問題?
所以您的意思是可以只因標點符號認為沒禮貌就可以出現說別人是idiot這種更沒禮貌的事?
而且這個情況還出現在管理員本身

一個符號沒標好被罵白痴就可以合理化
如果是以這種標準
在現今這麼多元的社會
我想你應該常常罵三字經吧

至於其他覺得被冒犯的人,不回答或建議改正就好
改不改是他自己的事
有必要罵成這樣?
還說出博士又怎樣,只是害群之馬之類的話!!!
我只覺得心胸大小立見而已

先想想到底在在意什麼吧
不過就是個標點符號罷了
此地不宜九留

7658724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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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_tt
冰果室最佳貢獻男
文章: 8062
註冊時間: 05/25/2001 1:01 am
來自: 台灣/高雄市

#51 文章 ross_tt »

jiasai 寫: 所以您的意思是可以只因標點符號認為沒禮貌就可以出現說別人是idiot這種更沒禮貌的事?
而且這個情況還出現在管理員本身
到別人家,就是要遵守別人家的規矩。如果我朋友不准我在他家講國語,我也只能乖乖聽話,如果我不遵守規矩,討來一頓罵也是活該!
jiasai 寫:一個符號沒標好被罵白痴就可以合理化
如果是以這種標準
在現今這麼多元的社會
我想你應該常常罵三字經吧
社會上各種人形形色色,到什麼環境該講什麼話自己應該知道吧。有的網站要求所有人都要「寫台語」、有的網站一進去就是罵聲連連、凡事皆可幹。這邊只要求你講話講清楚,讓人家看的懂;若有人明知故犯的話,我只能說被罵真的是自找的。
【老地方神聖狂吃團之大吃客】
Commandor
新生訓練中
文章: 5
註冊時間: 05/02/2007 12:19 am

#52 文章 Commandor »

jiasai 寫:
ross_tt 寫: 把話講清楚也算是禮貌之一吧!如果沒有禮貌請問算是誰的問題?
所以您的意思是可以只因標點符號認為沒禮貌就可以出現說別人是idiot這種更沒禮貌的事?
而且這個情況還出現在管理員本身

一個符號沒標好被罵白痴就可以合理化
如果是以這種標準
在現今這麼多元的社會
我想你應該常常罵三字經吧

至於其他覺得被冒犯的人,不回答或建議改正就好
改不改是他自己的事
有必要罵成這樣?
還說出博士又怎樣,只是害群之馬之類的話!!!
我只覺得心胸大小立見而已

先想想到底在在意什麼吧
不過就是個標點符號罷了
我說過了,不是標點符號的問題
是「態度」的問題,我倒覺得您比較在意標點符號 ;)
即使用注音文的人,能夠即時改正,也會受到大家的尊敬的
懂嗎?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沒有人會因為第一篇罵他,一切都是他後來的回應所討來
您也不用自以為在幫助弱勢了,這叫做姑息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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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o
基本會員
文章: 31
註冊時間: 11/03/2008 7:39 am
來自: R.O.T.

#53 文章 Julio »

Q1:這就是公幹嗎?

A1:是~

Q2:這是小題大作嗎?

A2:是~

Q3:這是權力的傲慢嗎?

A3:也是~

Q4:這是假裝幫助弱勢嗎?

A5:至少我覺得不是~
自知無知才是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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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sai
留言五百如一日
文章: 593
註冊時間: 05/05/2001 1:01 am
來自: Taiwan/Hsinchu

#54 文章 jiasai »

到一個地方都要遵守那地方的規則
沒錯阿
但我可不知道這裡的版規有規定"可以罵人"歐(還舉其他地方可以亂罵的例子?
是在比爛嗎?)
不是禁止謾罵嗎?
而且版規也只說會馬上移除耶(不移除反而自己違反版規?)
我想是某些人誤會了吧
遺憾的是這些人還包括了管理員

至於還扯到自以為是地幫助弱勢?
這真是匪夷所思的想法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那....怎麼不指責罵人而不自重的人呢?...這個標準在?

態度就可以作為犯規的理由?(不要說大學甚至博士了,連小學生都知道不能這樣吧,我以為只有流氓會提出這種論點耶...態度不好....!!....好像是看到瞄飆車族被砍的新聞...)
這真是人格,法治教育失敗的例子

我也真的覺得這篇裡大多數人對謾罵的看熱鬧,戲謔
才是對這種行為"不知不覺"(也或許是故意的吧)的"姑息" :shock:
此地不宜九留

7658724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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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erfect Information
留言五百如一日
文章: 894
註冊時間: 01/27/2005 5:33 pm
來自: Imperfect World...

#55 文章 Imperfect Information »

這已經是八九個月前的話題了,就讓他過去吧。人家也沒有再發錯字連篇及亂用注音符號的文章,TRU 也沒有隨便的攻擊其他網友的發言,再挖這篇文章出來鞭屍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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