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人有在露天平台上兼做網拍,二月初有位帳號uratan的買家一直來提一些問題,還殺價,一直"爐"等等...最後約定要面交前,打手機來(因為我們都有在工作,而我剛好上夜班,所以內人連絡電話就留我的手機號碼)問說我網頁上有一台Epson EMP 30投影機,他想一併買(uratan此帳號登記為小姐喔!但來電的是一位陳先生),又是一陣殺價,因為投影機是同事寄賣的,我就電話中告知:需問一下物主.
下午又來電,又是"爐"了一陣,最後敲定我送他一些東西,而他不再殺價,雙方約在萬芳捷運站門口面交.....
時間未到,他老兄又打電話說他到了,催我出門,於是我把東西整理好,騎上機車就高興的出門了...
到了捷運站門口,雙方見了面,我讓他驗貨,驗到投影機,他看一看突然大聲問我東西是哪偷來的?我聽了非常生氣,就跟他吵起來,接著出現了三名彪型大漢把我圍住,其中一位表明身份,是信義分局福德所的陳姓巡佐,說我賣的投影機疑是這位陳先生被竊的物品,我請他提出證據,那位陳先生拿出機號,對照之下,前幾碼相同後面不同(廢話!不知道蛇麼是流水編號嗎?有人這麼沒知識的嗎?),但這位陳先生堅持要員警帶我回警局"協助調查"(鬧的還不夠嗎?),我想我又沒做壞事,我也不怕,順便打電話給同事叫他也趕過去.....
到了警局,同事來了提出購買時間證明(購於20080404),而這位陳先生家中遭竊是在2008年12月,此時這位個頭比我高大的陳先生開始哭的析哩嘩拉(看了有點噁),說因為我賣的商品有一本小王子,和他一起失竊的物品一樣,而解大電話聯絡發現是男的接電話,所以......白癡啊!那本小王子賣的到處都是,有買的人都是小偷嗎??有規定電話只能市男的或女的接嗎?況且他的帳號登記也是小姐,真是氣死!!
我想沒事了就離開警局回家,事後,這位陳先生完全沒有表示什麼,我就用簡訊留言給他,希望他有誠意的話,將他下標的東西買回去....
更氣人的是:這位陳先生回電給我,完全否認他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還說:那他給我正面評價,我給他負面評價,這樣算了好嗎?
不知道這樣我能不能控告他?真是氣死了!!
遇到這種買家,真是有夠衰..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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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_kao
- 留言破百
- 文章: 181
- 註冊時間: 12/26/2004 2:10 am
個人覺得這可能是詐騙手法,
很多都是利用你的恐懼或是息事寧人的心態來想辦法讓你花錢了事。
前陣子我老爸的朋友去郵局用ATM領錢,
但有個人站在他旁邊看。(想看密碼)
於是他便說我領錢你不能靠這麼近啊,然後把提款卡拿出來,跑進去郵局寫單子領錢。
對方便夥同另外兩位人士前來攻擊我爸的朋友,我爸的朋友趕快逃跑,然後打電話給我老爸,一起去警察局報警處理。
警察擺爛不受理,推三阻四,後來我老爸打電話給律師,跟律師說,警察馬上態度180度轉變,和顏悅色的受理。
但攻擊者到了警察局也是裝死,說什麼是我老爸朋友先打他們,他們才還手。
後來上了調解庭,對方也裝死說她們是身心障礙者,還出示證件,又說他們才是被打的人(這我真的覺得很多人利用這點為非作歹,壞了真正身心障礙者的名聲與福利)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因為對方堅持她們是受害方,還要反咬一口。
調解者明知道她們是詐騙集團,要他們別再鬧了,但苦無證據可以咬定他們。
(因為調解者已經處理過N次這種CASE了)
因為他們是集團,這種事情他們有專人分工處理,誰負責跟受害者周旋,誰負責編劇應對進退,誰負責裝傻當人頭或是不出庭之類的....讓一般上班族實在沒這麼多心思和時間和他們拼鬥。
他們就是吃定這些CASE法官根本無法判定,而且你嫌麻煩不會告,要告也不見得贏,贏了也賠不多(甚至不用賠),因為他們是身心障礙者,這法律夠XXOO吧。
這社會上的法律就是如此,保障壞人,欺壓好人,好人很少會犯罪,犯的也是小事;但壞人可拼命的專漏洞、抓把柄,讓好人受欺壓。
真不知道那些官員、立法委員和議員每天都在幹嘛(收集利益?與選民掛關係,好讓花好幾千百萬選上的職位可以大大回本?),每天爆料吐口水對社會一點幫助都沒有。更別說一堆都是散彈打鳥,N百發只要有一發差中就好,搞的社會風風雨雨,連幼稚園小孩都學會,動不動就說「我告你哦」。
許多員警也是混吃等死(當然我也遇過好的,但真的是少數),每年到了繳稅期間都很想不繳了。
最後話說回來,若真是家裡遭了小偷要上拍賣找小偷,當然是很可憐。
但如果誤認了別人,應該清清楚楚的鄭重道歉,並展現道歉的誠意才是。
很多都是利用你的恐懼或是息事寧人的心態來想辦法讓你花錢了事。
前陣子我老爸的朋友去郵局用ATM領錢,
但有個人站在他旁邊看。(想看密碼)
於是他便說我領錢你不能靠這麼近啊,然後把提款卡拿出來,跑進去郵局寫單子領錢。
對方便夥同另外兩位人士前來攻擊我爸的朋友,我爸的朋友趕快逃跑,然後打電話給我老爸,一起去警察局報警處理。
警察擺爛不受理,推三阻四,後來我老爸打電話給律師,跟律師說,警察馬上態度180度轉變,和顏悅色的受理。
但攻擊者到了警察局也是裝死,說什麼是我老爸朋友先打他們,他們才還手。
後來上了調解庭,對方也裝死說她們是身心障礙者,還出示證件,又說他們才是被打的人(這我真的覺得很多人利用這點為非作歹,壞了真正身心障礙者的名聲與福利)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因為對方堅持她們是受害方,還要反咬一口。
調解者明知道她們是詐騙集團,要他們別再鬧了,但苦無證據可以咬定他們。
(因為調解者已經處理過N次這種CASE了)
因為他們是集團,這種事情他們有專人分工處理,誰負責跟受害者周旋,誰負責編劇應對進退,誰負責裝傻當人頭或是不出庭之類的....讓一般上班族實在沒這麼多心思和時間和他們拼鬥。
他們就是吃定這些CASE法官根本無法判定,而且你嫌麻煩不會告,要告也不見得贏,贏了也賠不多(甚至不用賠),因為他們是身心障礙者,這法律夠XXOO吧。
這社會上的法律就是如此,保障壞人,欺壓好人,好人很少會犯罪,犯的也是小事;但壞人可拼命的專漏洞、抓把柄,讓好人受欺壓。
真不知道那些官員、立法委員和議員每天都在幹嘛(收集利益?與選民掛關係,好讓花好幾千百萬選上的職位可以大大回本?),每天爆料吐口水對社會一點幫助都沒有。更別說一堆都是散彈打鳥,N百發只要有一發差中就好,搞的社會風風雨雨,連幼稚園小孩都學會,動不動就說「我告你哦」。
許多員警也是混吃等死(當然我也遇過好的,但真的是少數),每年到了繳稅期間都很想不繳了。
最後話說回來,若真是家裡遭了小偷要上拍賣找小偷,當然是很可憐。
但如果誤認了別人,應該清清楚楚的鄭重道歉,並展現道歉的誠意才是。
就當成是修身養性的課題吧
想當年在台中監獄當替代役
正好碰到全監獄電腦升級
就召喚了幾個大學學歷的去幫忙架設
後來核對之後
發現舊電腦短少兩條RAM
政風室的傢伙立刻就懷疑到我們頭上
還把我們抓去約談
一開始就咬定是我偷的
我否認
他就說我一定知道內情
或許根本就是共犯
說我整天待在戒護科
一定知道些什麼
如果不老實招來就要送辦之類的
我勒@#@#$
我是替代役
又不是土地公
最好是什麼事我都知道
當場就跟他吵了起來
整個氣氛超僵
後來想他也算是長官
正好其他職員也前來緩頰
我就稍微道個歉說
"不好意思 我太激動了 我只是想說我是清白的"
結果這傢伙還是不改他的態度說
"我覺得你一定知道些什麼"
%@$@$%
最後發現只是某個人把它們拆起來測試新電腦忘了裝回去
而那誣陷我的傢伙也沒來跟我道歉
大概是覺得替代役不是人吧
想當年在台中監獄當替代役
正好碰到全監獄電腦升級
就召喚了幾個大學學歷的去幫忙架設
後來核對之後
發現舊電腦短少兩條RAM
政風室的傢伙立刻就懷疑到我們頭上
還把我們抓去約談
一開始就咬定是我偷的
我否認
他就說我一定知道內情
或許根本就是共犯
說我整天待在戒護科
一定知道些什麼
如果不老實招來就要送辦之類的
我勒@#@#$
我是替代役
又不是土地公
最好是什麼事我都知道
當場就跟他吵了起來
整個氣氛超僵
後來想他也算是長官
正好其他職員也前來緩頰
我就稍微道個歉說
"不好意思 我太激動了 我只是想說我是清白的"
結果這傢伙還是不改他的態度說
"我覺得你一定知道些什麼"
%@$@$%
最後發現只是某個人把它們拆起來測試新電腦忘了裝回去
而那誣陷我的傢伙也沒來跟我道歉
大概是覺得替代役不是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