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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amesCooper »
>上網,文書為主
這對於Mac來說和PC文件圖片互通都沒有問題, USB儲存媒體通用也沒有問題(比WIN好搞), 網路分享在OS X和PC互通也很容易,比WIN2000,XP還好搞.
並且在OS X 10.3版的人機介面之中, 多視窗操作的便利性和搜尋效能更是PC WIN XP原裝環境所不及的.
我現在已經由奢入簡難,上班用PC Notebook,下班後和在家裡多半用ibook
但因你是學生,大概免不了MSN一番,MAC上的MAN版本沒有上得那麼快.
MAC OS X內建瀏覽器Safari的效能比IE好.
但若你堅持要用IE, for MAC的目前只出到IE5.
一些網路通訊應用的特殊問題,你就當做是舊版本想搭上新版本的環境看待就是了
>繪圖設計
平面繪圖設計出版和3D繪圖設計有差別,要看你走的是哪條路線?
如果不是拿來當作生財工具的3D繪圖,中低階的電腦在PC有很多選擇. WIN PC桌上型永遠也比Notebook的價格功能比要好.
MAC的強項是在平面繪圖設計出版這一塊,光是大量剪貼複製不容易跑到當機,就比PC可信任多了.
如果考慮到色彩管理的流程,MAC也比PC好搞.
APPLE的螢幕,雖然有人說PC的螢幕也不會輸,但是我買回ibook第一天上網,看人像攝影藝廊的照片,活生生就是比我LEMEL LCD(400:1定位在多媒體機型)要乾淨順眼許多.
>而iBook吸引我的是它的輕巧方便 ,以nb的價格來說也很誘人
如果你是在乎"使用者角度思考的設計"的那種人,MAC book的設計處處展現出為user移動使用的巧思:
電源供應器好收,電線可被扣住,線徑適中體積小.
機身外觀平整不勾東西, 磁力引出的扣勾(將扣上才被引出)
在OX X 10.3之後還有更可怕的一項:快速睡眠快速喚醒功能(2秒內),16段全亮~全暗的亮度調整,變得超級省電,開關方便;幾乎像開關PDA一樣的使用習慣,是PC遠不能及.
802.11g隱藏式無線天線,使得靈敏度也比PCMCIA網卡的感度好太多.
所以iBook G4-1G算是C/P值很高機種,尤其當它插上512M DDR(我用2900元沒廠牌的)成為768MB之後.
如果你還擔心效能不夠,可以選Powerbook,不過價格就多了算萬的.
你沒有提到GAME,GAME for MAC並不是每套都有,這要提醒你.
但換個角度來說,在PC上為了追逐GAME又是另一個無底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