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使用時,對於重要的約會,我很習慣設定兩次提示。
也就是設定完「提示」的時間後,多設定一個「第二次提示」的時間,
預防萬一。換言之,就好像有兩次鬧鐘的鬧鈴提醒一樣。
以下將「提示」寫成「(第一次)提示」,以便明確清楚認知它就是第一次。
當然,「第二次提示」的時間,乃是在「(第一次)提示」之後,
也就是「第二次提示」的時間晚於「(第一次)提示」的時間。
換言之,「第二次提示」的時間比較接近事件發生的真正時間。
例如:設定了「(第一次)提示」是在事件發生的 1 小時前提示,
那麼接下來預防萬一,再設定「第二次提示」在事件發生的 30 分鐘前提示。
但後來發現在新系統中,這兩者似乎錯亂了。
按照上例,設定完「第二次提示」後,其內容(30 分鐘)竟然與
「(第一次)提示」的內容(1 小時)互換了,如下圖所示:

這讓在下非常困擾,剛剛要設定提醒,又看到這樣的情況,實在受不了,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看了一些美國的討論,才發現前陣子就有人發現並且加以研究,
而且結論並非如我所想的是系統錯誤,而是蘋果修改這兩個提示的定義:
「(第一次)提示」,就是最接近事件發生的那一次提示。
「第二次提示」,就是除了第一次外的額外提示。
換言之,蘋果的定義與在下原先所想的(以及以前系統提供的)恰恰相反!
在在下的範例中,也就變成了:
「(第一次)提示」,就是最接近事件發生的那一次提示 --> 所以就是 30 分鐘
「第二次提示」,就是除了第一次外的額外提示 --> 所以就是 1 小時
在下原本覺得很不合理,覺得原本的才是正確。但後來轉念想想,發現沒有規定說哪個才是正確。
試想:
情境A:
想要早上 6:00 起床,於是設定了第一個鬧鐘在 5:30 響。
後來覺得不穩,又多設定了第二個鬧鐘,在 5:40 這非得起床的最後時刻響。
情境B:
想要早上 6:00 起床,於是設定了第一個鬧鐘在非得起床的最後時刻 5:40 響。
後來覺得不穩,又多設定了第二個鬧鐘,提早了十分鐘,在 5:30 響。
A與B兩種情境,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想法與設定的順序不同!!
但蘋果把兩個提示的定義顛倒過來,也沒宣布,或許是在下沒看到?
或許這事情乃芝麻蒜皮,不值一提?
不過美國有不少網友與在下相同,覺得這樣的變化,當然習慣了也就沒有什麼,
但若蘋果真的沒有提示,那就真的很不應該。